徐州市市区户外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
称 结构 单位 单价 备注
围墙 240墙,混合沙浆砌筑、水泥沙浆抹面或石灰沙浆抹面 M2 60元 石墙、以及厚度大于240的砖墙均按此标准执行。门垛换成240墙,参照此标准执行,带门楼的标准提高20%,不再另行计算门楼。120砖墙按35元/ M2执行。不含房屋建筑物上的女儿墙。
防盗门窗 品牌防盗门,空腹内填充 扇 1000元
钢筋(管)防盗门 扇 150元 含纱门、门锁等。每扇不小于1.6M2。
木门 樘 130元 专指院门。每扇不小于2.5M2。房屋、违章建筑及非法搭建物的内外门均不在此列。
钢筋防盗窗 M2 25元 按展开面积计
不锈钢防盗窗 M2 80元
院地坪 有较好基层、水泥沙浆罩面、石板地坪、砌块地坪、彩板地坪等 M2 15元
楼梯 现浇钢混 M2 100元 按投影面积计算。此标准含合法建筑未计面积的楼梯间、扶手、栏杆。
整砖砌筑、钢结构及其它 M2 80元
说明:⒈本表中的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。达不到标准的按实际情况酌减。
⒉违章建筑物及其附属的防盗门、窗、楼梯及其它相关设施不予补偿。
⒊耐用年限15年。户外构筑物、室内装饰装璜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。
⒋户外构筑物补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成新评定。
⒌标准中未列项目确需补偿的,由拆迁当事人协商;协商不成的,可申请专项评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