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家鑫之父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开审 其律师拒绝调解
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起诉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,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。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之后,法庭建议双方就此案进行调解,但遭到原告律师当庭拒绝,此案将择日宣判。原告代理律师称,药庆卫对一审情况基本满意,张显则表示“很自信”。
药庆卫昨日未到庭,据称因为身体不允许,代理律师同时表示“也是为了保护他”。资料图片
昨日,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,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,张显到庭。C FP供图
南都讯 昨日下午,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起诉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,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。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之后,法庭建议双方就此案进行调解,但遭到原告律师当庭拒绝,此案将择日宣判。原告代理律师称,药庆卫对一审情况基本满意,张显则表示“很自信”。
被告到庭,原告缺席
昨日系该案一审,被告张显到庭,原告药庆卫则只有委托人和代理律师到庭。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对南都记者称,药庆卫之所以没出庭,一方面是因为药庆卫有严重的心脏病,身体状况不允许,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件事对他的伤害很大,“也是为了保护他”。
庭审中,原告方提出的诉求是,要求张显删除微博中的相关不实言论、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、同时在报纸和门户网站刊登致歉声明30天。
被告张显的代理人则称,张显已在微博中向药庆卫致歉,因此不能接受原告方提出的在媒体致歉的要求,原告方提出的1元钱经济赔偿,张显的代理人也表示,不必经法庭判决,张显会主动予以支付。
张显在法庭上称,在了解真实情况后,他删掉了微博,还发表了致歉信,开庭前曾5次致电药庆卫,请求其主动撤诉,“但是都被药庆卫拒绝了”。张显还表示,自己不可能败诉,怕药庆卫伤不起。
在昨日一审中,药家鑫案中死者张妙的丈夫王辉、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也分别作为证人出庭作证。
张显被指贴标签误导公众
据了解,在法庭上,双方辩论的焦点是张显微博上的言论是否构成侵权。原告方认为张显侵权,但被张显否认,张显称自己只是转载,“对网友微博的内容,我只是简单地转载,没有掺杂任何自己的内容,只能说我的推测不准确”。
根据南都记者获得的原告起诉书,其中列举了被告张显“利用社会矛盾,捏造原告官商权贵身份背景以及军队采购黑幕,树立原告官僚、富商等社会形象,给原告之子药家鑫贴上‘官二代’、‘富二代’等敏感标签”,“影射原告利用钱、权等社会关系,与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、政法委权钱交易”,“影射原告买通媒体和学术权威,误导公众,干预司法”等侵权事实。
起诉书认为被告张显“存在明显主观故意”,“严重侮辱了原告的人格尊严,并使其社会评价极度贬损,给原告及其家庭造成莫大伤害”,因此被告应该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起诉书中列举的证据,主要为张显微博、博客中的言论,以及关于他的各种采访。
庭审后,张显在博客贴出其代理人撰写的代理意见认为,张显主观没有过错,行为也不违法。代理意见认为药庆卫没有名誉受损的事实,药庆卫的请求也实属无理,“张显已经仁至义尽”,“药庆卫还想怎样?莫不成,只许药家鑫杀人,不许他人多嘴?”这份代理意见还称,原告和代理人“为了作秀不断对张显进行侮辱、诽谤”,希望药庆卫检点和反思,最后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药庆卫的诉讼请求,“还张显一个公道”。
经过2个多小时审理,法庭建议双方就此案进行调解,但遭原告代理律师当庭拒绝,该案将择日宣判。
“过程的意义大于结果的意义”
原告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,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,因为该案从法律结构上看,事实非常清晰,自己对判决“充满信心”,所以当庭拒绝了法庭的调解。兰和还表示,未出席庭审的药庆卫对庭审情况基本上满意,“药庆卫的看法是,案子的过程的意义大于结果的意义”。
庭审中,原告在诉求中要求张显在多家报纸和网站刊登致歉声明30天。庭审后,张显发布在微博上的代理意见表示,“这样的无理要求谁能满足?事实依据何在?法律依据又何在?真是岂有此理”。
原告代理律师则对南都记者表示,经过费用核算,原告方也认为这一诉求“不可能实现”,提出这一要求主要是想表达“现在的网络侵权成本太低”。
张显昨晚拒绝了南都记者的采访,但他在微博上写道,“今天没有当庭宣判,择日宣判,请大家相信张显。我出庭后面对众多群众和媒体说的第一句话是:这里是西安,不是南京!这里是中国,不是美国USA!我是张显,不是彭宇!我们的CCTV不是VOAandBBC”。庭审后在法庭外,张显也曾表示,“我很自信,我没有侵犯药庆卫的名誉权